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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報記者 李東華 通迅員 王佳瑋
  王念開了一家咖啡館,吸引了不少外國人光顧,但卻因為外幣卡在店里刷卡消費時其沒有點擊POS機上的“結算”按鈕,導致應收賬款銀行沒幫他劃款,與銀行協商不成後,王念只能將銀行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決銀行歸還咖啡館的損失7萬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造成咖啡館損失的主要原因在於咖啡館在外幣卡刷卡消費時沒有做人工結算請求而導致,而在銀行已經盡到告知、培訓以及後續的協助義務的情況下,銀行不應承擔責任,最終法院判決駁回訴訟請求。
  ■事發
  外幣卡消費後銀行未扣款
  王念在本市開了一家咖啡館,因為店里的裝修風格很獨特,咖啡的味道正宗,他對客人又大方,因此咖啡館在附近小有名氣,還吸引了不少外國友人的光顧。
  但王念在去年第一個季度核對營業額的時候,發現賬目無法核平,於是通過仔細核對之前的營業單據,最後發現問題出現在外幣信用卡刷卡消費上。原來有外幣信用卡消費業務的某銀行並沒有從持卡人那裡扣款。
  找出問題所在後,王念立即向銀行反映情況,希望銀行能採取措施輓回他的損失。於是,銀行的工作人員通過手動請款的方式幫助他取回30天以內的未收賬款,但是對於超過30天的未收賬款,銀行的工作人員向他表示無能為力。
  王念怎麼也想不通,作為銀行的特約商戶,店里用的POS機明明就是銀行提供的,怎麼現在款項反而收不到呢?於是他和銀行繼續溝通,希望銀行能夠賠償自己的損失,但是銀行堅持認為扣款不成功是王念操作失誤,不予賠償。王念不得已,將銀行起訴至虹口法院,請求法院判決銀行賠償損失共計7萬元。
  ■法院
  銀行已盡義務不擔責
  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作為外幣卡的消費,其結算流程與本幣卡有所區別,外幣卡持卡人在特約商戶處持卡消費,除POS機有自動結賬功能外,刷卡僅是授權,還需要結算才能完成交易,特約商戶的收單行依據結算信息向持卡人的發卡行清算錢款。根據國際卡公司規定,收單行最長在30天內需對交易進行清算,超過時限發卡行有權拒絕付款。咖啡館所用的POS機沒有自動結賬功能,需要手動點擊POS機上的“結算”按鈕才能完成整個交易。
  該銀行在和咖啡館簽訂協議並提供POS機後曾專門對該行的特約商戶就操作流程、賬務處理、風險防範、簽購單保管、外卡受理等進行培訓,王念作為咖啡館負責人也參加了此次培訓,只是王念回到咖啡店後並沒有明確向店員告知外幣信用卡結賬時需要點擊“結算”按鈕才能完成整個交易。咖啡館之所以受到損失主要還是在於其在使用POS機對外幣卡進行刷卡的時候沒做人工結算請求而導致,而銀行在已經盡了告知、培訓以及後續的協助義務的情況下,不應承擔責任,最終法院判決駁回訴訟請求。
  法官提醒:因外幣卡結算流程與本地卡有所不同,作為使用銀行提供POS機的特約商戶,尤其是外幣卡消費較多的特約商戶,一定要詳細瞭解自己的業務特點和工作流程,對POS機使用方法更需明確,並對本單位的工作人員做好相關培訓,否則一旦因自身的過錯遭受損失,在銀行已經履行了相關告知、培訓及協助義務的情況下,很有可能只由特約商戶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原標題:未按“結算”按鈕,咖啡館痛失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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