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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日、中爭議領土--釣魚台 沒想到才剛貼了一篇中、韓的領海爭議「蘇岩礁」,沒幾天,就要討論「釣魚台」!真是巧! 釣魚台或稱釣魚台島(25°46'N 123°31'E),中國現代亦稱釣魚島,是釣魚臺列嶼的主島,位於台灣東北外海,琉球海槽(俗稱「黑水溝」)西側,依海底地勢與歷史行政隸屬,均為台灣島附屬島嶼之一。1972年5月15日,美國片面將琉球主權移交日本時,一併將釣魚台列嶼的行政管轄權也交給日本,將釣魚台列嶼主權問題留予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及日本進行爭議及解決。目前,該島實際由日本控制,劃為沖繩縣石垣市,日文名稱「魚釣島」;但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均不間斷地對釣魚台列嶼聲張主權,並劃歸台灣省宜蘭縣頭城鎮大溪里。自1970年代開始,海外華人及大中華地區民間團體曾多次登島或試圖登島以更具體行動宣示主權,稱為「保釣運動」,參見釣魚台列嶼主權問題。 地理: 台灣基隆港東偏北約186公里(100海裡)處。 中國大陸浙江溫州港東南約356公里(192海裡)處、中國大陸福建福州長樂國際機場東偏南約385公里(208海裡)處。 日本沖繩那霸空港西偏南約417公里(225海裡)處。釣魚台呈番薯形,東西長約3.5公里,南北寬約1.5公里,面積約4.3平方千米。地勢北部較平坦,南部陡峭,中央山脈橫貫東西;最高山峰海拔383米,位於中部;其他尚有高程320米、258米、242米的山峰若干。位於東海大陸架上,而日本沖繩琉球群島則是大陸架之外的火山島 名稱中國有關釣魚台島的最早文獻出自明朝永樂元年(1403年)的《順風相送》,稱該島為「釣魚嶼」。其後文獻及官方輿圖亦採用「釣魚嶼」名稱,見諸如明朝嘉靖十三年(1534年)第十一次冊封使陳侃所著《使琉球錄》、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浙江提督胡宗憲編纂之《籌海圖編》、清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乾?房屋二胎帕茷珒靬R繪製之《坤輿全圖》(《坤輿全圖》使用閩南語發音,稱為「好魚須」〔Hao-yu-su〕,即「釣魚嶼」)。台灣沿用「釣魚台」名稱至今。中國大陸 現代則稱該島為「釣魚島」,有時也用「釣魚台」的名稱。有些人宣稱在光緒十九年(1893年)十月,即甲午戰爭前一年,慈禧太后將釣魚台島賞給郵傳部尚書盛宣懷作採藥用地,但該文件格式與清政府文件相差甚遠,無說服力[1] 。釣魚臺列嶼 釣魚台問題臺海兩岸視角中國方面認為傳統上和歷史上,明朝初期釣魚島就已明確為中國領土,明、清兩朝均將釣魚島劃為海防管轄範圍之內。這較1895年日本宣稱釣魚台為其領土更早。 1880年日本官方向中國提交的有關琉球所屬的宮古、八重山群島地理範圍資料中內,未包括釣魚島等。也就是說,當時日本官方認為釣魚臺列嶼不屬於琉球群島。 1895年日本在《馬關條約》簽訂前三個月將這些島嶼劃歸給沖繩縣管轄,這一舉措未得到當時中國政府的承認。 台灣日本統治時期:昭和12年、13年的台灣總督府公報,公佈釣魚台漁權是屬於台灣的;1944年因臺北州與琉球發生釣魚台屬問題爭執,東京法院更明白判定釣魚台屬於臺北州的一部分,與琉球無關。種種證據顯示,釣魚台在日治時期是屬於台灣的。 1943年《開羅宣言》載明,日本應將中國的包括東北、台灣、澎湖列島等在內的土地歸還中國。其中,台灣係指台灣本島及其周邊島嶼,周邊島嶼自係包含釣魚台列嶼。 1944年日本東京法院,判定尖閣群島(釣魚台列嶼)屬於臺灣臺北州,日本自己也承認釣魚台是臺灣的一部份,而非琉球的一部份。 1945年日本接受波次坦宣言,其中第八條公告重申開羅宣言中的內容,將日本的主權限制在本州、北海道、九州和四國以及其它由戰勝國決定的小島。 1951年9月8日, 裝潢日本同美國簽訂了《舊金山和約》,將釣魚島連同沖繩交由美國託管。中國政府則指出舊金山和約沒有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不是全面的和約,不是真正的和約。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這個和約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日本視角日本在1895年1月將釣魚島劃入疆域,並在島上設有船塢與鰹節工廠。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由聯合國託管,由美國實施治權。1972年以沖繩之ㄧ部歸還於日本。現在該島仍為昔年開拓者子孫之民有地,包含美國統治時期直到現在,都與日本政府締結租賃契約。 1920年,福建省惠安漁民在海上遇難漂流至釣魚島獲救。中華民國駐長崎領事‧馮冕致贈感謝狀於該島相關人員,文中書明「八重山郡尖閣列島」,相關文書現仍保存於八重山博物館。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南西諸島/琉球列島由聯合國託管,由美國實施治權。美國海軍在久場島/黃尾嶼和大正島/赤尾嶼設置射擊場。從戰後到1971年之間,中華民國(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沒有向美國或聯合國提出抗議要求取回該島主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1953年1月8日,中國共產黨黨報『人民日報』刊載文章「琉球群島人民反對美國佔領之鬥爭」。文中以日本名稱「尖閣諸島」稱呼該島,並說明其為琉球群島(日本沖繩縣)之ㄧ部分。1958年11月,北京的地圖出版社發行「世界地圖集」,將該島列於日本領土,並以日本名稱標示「尖閣諸島」。 中華民國:1965年10月,中華民國國防研究院出版「世界地圖集第1冊東亞諸國」。將該島列於日本領土,並以日本名稱標示「尖閣諸島」。1970年1月,中華民國官方教科書「國民中學地理教科書第四冊(初版)」,將該島列於日本領土,並以日本名稱標示「尖閣諸島」。 1968年10月,聯合國東亞經濟委員會會同日本、中華民國、韓國的海洋專家對相關海域進行學術調查,調查結 賣屋果指出該海域埋藏大量石油之可能性。隨後1969年1970年進行之後續調查,估計該海域石油埋藏量高達1095億桶,足以匹敵伊拉克的石油埋藏量。發現石油之次年(1971年),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才突然開始主張擁有該島主權。 1971年6月11日中華民國外交部發表聲明主張擁有釣魚台主權。 1971年12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發表聲明主張擁有釣魚台主權。 官方立場 中華民國(臺灣)中華民國1971年6月11日外交部表明聲明而開始主張釣魚台為中華民國的領土,當時的政府礙於中美關係,卻也只是發表聲明,並沒有派艦護土等實質上的行動;到了李登輝時代以後的中華民國政府走親日路線,政府對於釣魚台的主權 行為可以說是很接近「基於民間部份保釣勢力的壓力」的不甘願行為。但早期為避免與日本產生衝突,而把問題淡化甚至迴避,以免破壞臺灣和日本的友好關係,因此對於釣魚台主權的宣張,一直停留在民間運動的形式,稱為保釣運動。2003年,宜蘭縣政府派船秘密前往釣魚台水域偵察測繪。2004年4月15日,根據中華民國政府內政部的指示,宜蘭縣 依據前一年所繪製的測量圖,正式將釣魚島及其附近的島嶼劃歸宜蘭縣管轄,並指過去為著臺日友好而沒有把有關水域登刊於地圖上。自2005年起,日本在釣魚臺海域扣押臺灣漁船的事件日益頻繁,雙方一度爆發臺灣漁船包圍日本巡邏艇的事件,臺灣漁民積怨日深,輿論也對政府施加壓力。2005年6月22日,立法院長王金平、國防部長李傑偕同十五位立法委員 (國會議員) ,搭乘濟陽級軍艦巡弋釣魚臺海域「宣示主權」 ,此為中華民國首度以實際行為表達官方立場。一、釣魚台列嶼,包括五個小島及幾處岩礁,因缺淡水,不宜定居,其中最大島嶼被稱為「無人島」,臺灣北部漁民常年以此島及此島附近的海面維生。原為臺灣附屬島嶼,但自聯 澎湖民宿合國亞洲遠東經濟委員會報告釣魚台列嶼附近可能蘊藏豐富之石油後,日本乃轉為採取積極行動,利用被其侵占之琉球群島 對釣魚台列嶼主權提出主張。二、目前中華民國政府行政院對釣魚台列嶼問題之處理方式,原則上採外交解決。近因民間保釣活動興起,為有效處理釣魚台主權爭議,已責成外交部 邀集相關部會,成立專案小組專責處理,以免損及主權或造成無謂犧牲。專案小組議決處理釣魚台事務原則如下: (一)釣魚台列嶼主權屬中華民國所有。 (二)與日方採和平、理性外交手段處理。 (三)優先考慮維護漁民權益談判。三、臺北駐日經濟文化辦事處代表許世楷 (大使級) ,2004年7月6日在東京都會見記者,就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說:「距離沖繩和臺灣 都很近,不能輕易地說是誰的領土。」 許世楷代表還提出,有關各國「應通過協商解決」領有權問題。2004年,位於臺灣東北部的宜蘭縣 作為行政管轄權對其進行土地登記,日本方面提出了取消這一登記的要求。中華民國政府與政界人士針對釣魚台列嶼問題的立場經歷過變遷和調整。在本屆政府(2000-2008)年前,中華民國在日美琉球歸還條約簽訂後曾數次對日本人士登陸該群島建立建物表示抗議。1972年時有兩千餘臺灣留美學生曾在聯合國總部外示威反對美日協定,是「保釣 」運動的起源。之後的抗議發表於1979年,1989年與1996年。1996年日本根據對釣魚台的管轄擴大排他性經濟海域(EEZ),中華民國政府旋即於6月21日正式嚮日本提出嚴正抗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於6月23日發表抗議)。 由於臺海兩岸政府的緊張關係以及臺灣內部政治生態的變化,本屆中華民國政府任期開始後,對釣魚台列嶼的政策轉向緩和。2002年9月中旬,已卸任之前總統李登輝 在接受日本媒體訪問時聲稱「釣魚台列島乃日本固有的領土,所有權應屬於日本沖繩縣」。10月20日,李氏又「重申?膠原蛋白v其言論,並說臺灣對於釣魚台列島「只有漁業權,並沒有領土權」。這項談話遭到國內保釣人士的批評。為此,當時的行政院長游錫?在10月22日立法院答詢時表示,釣魚島主權及領土屬於「中華民國」,行政管轄權在「宜蘭縣」 (頭城鎮大溪里)。在國內輿論的壓力之下,政府拉高層級,時任總統的陳水扁於隔年1月12日公開表示,「縱使地方(釣魚臺)不大,也是我們的一部分」 。2008年6月10日凌晨,臺北縣瑞芳籍的「聯合號」漁船,在釣魚臺南方六浬處,遭日本海上保安廳船艦撞沉,並留置臺灣船員。6月13日,行政院長劉兆玄表示:「我想所謂的兩國之間的爭議,首先需藉外交交涉以及透過法律途徑來解決,要用開戰(解決),這是到最後、最後的階段。」他強調,所謂不惜一戰是最後不得不的手段,但並不排除。而外交部也採取積極態度處理,外交部長歐鴻鍊除了召見日本駐臺代表池田維當面表達「嚴正抗議」外,也表示若日方再沒有回應 (放人、賠償和道歉),不排除採取更強硬的外交手段 (召回我國駐日代表許世楷)。另外,立法院以國防委員會為主等多名立法委員要求國防部派出紀德級軍艦 讓立委及國防相關單位登艦巡戈釣魚臺海域「宣示主權」。中華民國總統府 於事件發生後也發表四點聲明,內容全文如下: 一、釣魚臺列嶼是中華民國的領土,地理上是臺灣的附屬島嶼,屬於宜蘭縣頭城鎮大溪里。 二、我們堅持維護釣魚臺主權的決心從未改變,也絕不改變。此一立場,外交部十分瞭解並遵行。 三、對於日本政府船艦在我國的領海,撞沉我國的漁船,扣留我國的船長,我們要提出嚴正抗議,並要求日本立即釋回船長及提出賠償,外交部已依據上述原則與日方繼續交涉中。四、我們也要求海巡署 立即強化編裝,提升維護主權與捍衛漁權的功能。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一直聲明對釣魚島擁有主權,並認為,為?租屋網F維護中日的關係,此問題可以留待解決,不單方面採取行動。[1] 以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的基本見解:明朝初期(1372年),楊載發現釣魚島群島; 1582年,明朝將釣魚島歸入明朝版圖,隸屬福建。 日本史家也有承認釣魚群島是中國領土的,如18世紀時林子平的《三國通覽圖說》。 清朝康熙冊封使徐葆光的《中山傳信錄》圖中,採用中國的「釣魚台」為島名,並將釣魚島和中國福建、浙江用同一淡紅顏色標出。琉球群島用黃褐色標出。 日本在1879年侵佔琉球群島,但在當時的日本刊物《琉球志》地圖中,並沒有將釣魚島列島列入日本領土。清朝大臣李鴻章與日本就琉球歸屬談判時,中日雙方仍確認的琉球36島中並不包括釣魚島等島嶼。 1884年賀辰四郎聲稱「發現」釣魚島時,已經晚於楊載500多年。 日本國中國在相當早期即知道釣魚台諸島之存在,這點不容置疑,然而明朝清朝均未對該島主張過任何領有權,也沒有任何古文書可以提出中國對釣魚台實效支配的佐證。對於沒有永續實效支配之國家意識的島嶼判斷為無主地,在國際法上是妥當的。 1895年1月21日,經過日本內閣的再次討論,決議將釣魚島列為日本領土,並在島上建立標牌。釣魚台在《馬關條約》簽定前三個月前已屬於日本,不在《馬關條約》所定割讓範圍之內。 1900年,日本政府把沿用了幾百年的釣魚島等島嶼的名稱改為「尖閣群島」。第二次世界大戰後, 此島被作為日本沖繩縣的一部分而被美國佔領。美國和在美國佔領下的南西諸島/琉球列島政府明確的對該島行使了治權,美國海軍視久場島/黃尾嶼和大正島/赤尾嶼為機動區。1972年 該島被美國以沖繩縣的一部分轉交給日本政府管理。一些日本學者指出1945年的中華民國佔領該島並不困難,因為兩個月前台灣及其周邊島嶼美軍已經將佔領區擴展到了八重山群島 。所以日本學者稱中華民國並沒有意願 會場佈置擁有該島主權。他們也拿出一些當年的中國官方出版物證明該島是沖繩縣的一部分。 18世紀日本學者林子平的《三國通覽圖說》所附之《琉球三省其三十六島之圖》雖將釣魚台列島與中國大陸畫為同色,但該圖中與大陸同色的花瓶嶼今日則是屬於台灣領土,而台灣在該圖中的顏色與中國又不相同。因此該地圖所用顏色並無法用以證明領土關係。 以下是日本關於尖閣群島領有權的基本見解: 「自一八八五年之後,日本政府透過沖繩縣當局等各種途徑再三前往尖閣群島進行了實地調查,慎重確認該地不僅為一無人島, 而且沒有受清國管治過的痕跡之後,於一八九五年一月十四日,通過了在當地建立標識樁的內閣會議決定,正式劃入我國領土版圖之內。 自此以後歷史上,尖閣群島一貫構成我國領土南西群島的一部份,並且不包含在,根據一八九五年五月生效的馬關條約第二條由清國割讓給我國的台灣及澎湖列島之內。 因此,在舊金山和平條約中,我國根據該條約的第二條所放棄的領土之內並不包括尖閣群島;該群島是根據該條約第三條,作為南西群島的一部份交由美國管治;並被包括在於一九七一年六月十七日,根據日本與美國之間簽署的有關琉球群島及大東群島的協定(歸還沖繩協定),將管治權歸還於我國的地域之內。以上的事實,足以明確地顯示尖閣群島作為我國領土的地位。 此外,中國對根據舊金山和平條約第三條,交由美國管治的區域內包括尖閣群島在內此一事實,從未提出過任何異議,這就表明中國顯然並沒有把該群島視作台灣的一部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也好,中華民國政府也好,都是到了一九七零年下半年,開發東中國海大陸架石油的動向錶面化之後,才首次提出尖閣群島的領有權問題。 而且,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及中華民國政府曾經舉出過的,作為各類所謂歷史上、地理上、地質上的證據等各項論據,都不能夠足以成為在國際法上證實中國對尖閣群島領有權 ARMANI的有效論據。」日本政府明確聲明擁有尖閣群島 的主權。日本政府明確將釣魚島列為美國軍事保護對象。2005年2月9日 ,日本政府宣佈接管由日本政治團體於1978年在釣魚島上設立的燈台。並已將該燈台明確記載在由日本政府製作的日本海圖上、出版發行。 美利堅合眾國因為美國曾經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將此島作為日本沖繩縣的一部分而佔領,之後美日安保條約 也包括了此島,因此現在美國一直保持謹慎避免自身陷入對此島主權的爭執當中。2004年3月24日,美國務院發言人埃裡利在指出該群島自1972年後根據琉球歸還條約將釣魚島的治權移交日本政府。由於1960年簽署的美日安保條約包括日本行政控制之所有區域,所以美日安保條約覆蓋及於釣魚島。美國認識到關於釣魚島的「主權歸屬」存在爭議,因此通過國務院發言明確表明該島為「日本施政下的領域」(administrative territory),隱約表示美國對其主權的看法。美國長期的立場是在此爭議中採取中立 立場。 民間立場 中國大陸、香港民間的立場中國民間多次自發組織和開展了保釣行動。自1971年在紐約華人中興起,延續至1972年,一直都是全球華人的大活動,高潮時達到200餘個。中國大陸部分高校學生也多次在校內發起過保釣行動,如武漢大學學生梁振於2004年1月 曾直接參與保釣並出海。1996年以後,香港和臺灣民間多次組織了保釣的行動。但是日本每次都派出軍艦攔截,只有極少幾次登島成功。香港的陳毓祥等五人在9月26日於釣魚臺海域跳海示威,當中陳毓祥不幸因溺身亡,另一名遇溺的保釣人士方裕源則被日本的直升機救起,送往石垣島的醫院救治。陳毓祥的逝世以及當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過分剋制立場激發了港、台兩地的保釣行動。10月6日,即陳毓祥舉殯當日,由中華民國台灣臺北縣議員金介壽和香港立法局的曾健成議員領導的新一輪保釣行動,於基隆租用了上千艘漁船出發駛往釣魚台列嶼。礙於船隻眾?室內裝潢h,日本方面不便攔截,使參與者在10月7日成功登陸釣魚島,並一同在島上同時揮舞五星紅旗及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的旗幟,以表示釣魚台是所有中國人的地方。當日,台灣建國黨的成員在香港保釣人士下塌的酒店外示威,並焚燒了兩支五星紅旗。其後日本青年社向新華社香港分社發出恐嚇信,表示會殺死所有中國人。10月9日,保釣行動委員會成員闖入日本駐港領事館,在館內高唱義勇軍進行曲 達半小時。2003年12月26日由中國918愛國網、愛國者同盟網在廈門 舉行全球華人保釣論壇,彙集了海內外華人代表30多人,並決定成立「中國民間保釣聯合會」,推選童增為會長。2004年3月24日中國的馮錦華 等7人成功登陸釣魚島,這是中國自保釣行動開始後首次登陸釣魚島。 臺灣民間的立場臺灣民間在70年代以後逐漸轉移目光至內部的政治民主化,保釣運動也因此漸趨勢微。日本政府向中華民國政府施壓,使中華民國政府修例限制漁船的航程。臺灣有少數人認為釣魚島是日本的領土(前總統李登輝在卸任後曾在公開場合做此表示,引起廣泛的爭論);雖然說許多中國認同者會支持保釣,但也有一些臺灣人認為釣魚台問題是兩岸的「中國政府」為了轉移民怨而製造、炒作的,臺灣人沒有必要附合中國民族主義 ;另外也有不少人認為不應該為了釣魚台而跟日本翻臉,主要的原因在於許多臺灣人認為應該聯日抗共。不過也有人就臺灣本身發展利益,而隔除中國民族主義的因素來看,認為由於釣魚台與臺灣距離頗近,在臺灣外海防衛的安全需要以及經濟海域能源開發的佈局上至關重要,在日中爭議的東海油氣田資源開發議題上也能有所發揮。尤其在日本海上保安廳擴大並加強周邊經濟海域的防衛行動後,臺灣在東北外海的漁業權頻受侵犯,臺日雙方在當地海域的爭端也經常發生。因此指出臺灣可考慮在現有的範圍外,增加防衛釣魚臺水域,來達到中華民國與日本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海洋戰略平衡的可能。[2] 日本民間?術後面膜漸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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